广告摄影是以商品为主要拍摄对象的一种摄影,通过反映商品的形状、结构、性能、色彩和用途等特点,从而引起顾客的购买欲望。广告摄影是传播商品信息、促进商品流通的重要手段。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告已经不是单纯的商业行为,它已经成为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成为广告传媒的一种重要手段和媒介。
广告摄影首先是摄影的一个门类,但是又与广告推销发生着密切的关系。许多人把广告摄影作品当作是纯粹的艺术摄影来看待,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尽管广告摄影和艺术摄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实际上不同的。广告摄影的功能十分明确:为了宣传商品的形象,介绍商品的特点,引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在商品竞争十分激烈的时代,优秀的广告摄影作品,是增加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1)摄影是以传达信息为主要功能
所以广告摄影是属于实用艺术的范畴。从现代传播功能的角度来看,广告摄影也可以称为信息传递艺术。广告摄影必须追求实际的传达效果为目的,具有十分明确的市场目标和宣传目的,要求针对目标市场和目标用户而拍摄制作,注重实效性。广告摄影必须清晰、准确地传达信息,其评价标准虽然也重视思想性和艺术性,但还更多层面上要考虑其商业性因素。
(2)摄影的实用功利性
广告摄影的力量在于更多地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引起人们对商品的购买欲望,其实用性相当明确,评价广告摄影的标准是根据整个广告推广活动终结时的结果来检查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检验广告摄影的广告效果的标准。也就是说,对于广告作品的评价和预测,是根据广告在商品推销中所起的作用,始终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以消费者为中心,不能以个人感受为基础。具体地说,一张广告摄影作品,不管艺术上是多么精湛,只要它缺乏"推销"的力量,在进入消费者的视觉领域后,即便能够引起足够的审美效果,但是如果无法刺激消费者的具体消费欲望或者激发消费者明确的参与激情,就不能算是一个好的广告照片。而且,优秀作品所刺激的购买目的性是非常明确的,也就是具体到商家所指定的某类商品。
广告摄影
(3)具有较大约束性的广告摄影
从摄影者的角度来看,广告摄影的构思创意要受到被宣传商品的广告策略制约,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特别是广告摄影构思和创作讲究定位定向设计,在内容的表现方面,围绕广告的目的而常常有很大的规定性。但是作为艺术摄影的构思和创意,则没有这方面的约束。艺术摄影可以追求别出心裁,有较大的表现自由空间。因此,广告摄影必须努力讲究商品的个性和风格,常常将个人的风格隐藏在后面,力求以服从商品的需要为主,不然会很难达到预定的目标。
由于广告摄影作品发布必须经过具体的媒介,其效果要受到具体媒介表现方式的制约。不管摄影广告的的作品最后通过什么样的媒介发布,它都是一项综合性的集体活动(包括广告创意、美术设计、文稿写作创作过程),是直接从属于销售推广活动,不可能单独存在。而且,从受众的角度出发,广告摄影要考虑到商品的不同的消费层次,或者是针对性地对不同层次的消费者进行创作。
广告摄影既不同于新闻摄影(以最简化的方式传递信息),也不同于艺术摄影(可以采用很随意的方式制作照片),它的最终目的既不是以审美为主,也不是反映摄影者的个人情感和思想,其最终目的是以传播商品信息和广[1] 告意念为主要动机,迎合消费者情趣,达到促销的目的,具有明显的功利性。广告是商品竞争的前奏,因此,摄影师的思维和技巧必须先于或者同步于各种商业因素的变化,才能创新。在表现手法上,广告摄影比一般的艺术摄影更加需要丰富的技术和技巧,这种技术和技巧是建立在如实地表现商品美感的基础上,因为商品的美感直接来自于商品本身的功能,如实地反映出商品的美,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同时体现了商品的品质和功能。反过来,广告摄影要求技术和技巧的运用是尽善尽美的,因为画面上的任何微小的疏忽和失误都可能使顾客联想到商品的质量。使顾客对商品产生不信任感,从而影响商品的销售.